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池州民盟 / 理论研究
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研究
浏览次数:17542 信息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09-10-24 11:12


                               民盟池州总支 吴淞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上指出,统一战线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本在于优秀党外人才的不断涌现和成长。只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形成人才辈出、活力迸发的新局面,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才能代代相传,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才能巩固发展。并要求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培养、选拔、安排、使用优秀党外代表人物,是统一战线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延续发展的必要保证。如何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好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党委、组织和统战部门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开展情况
    近些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这一主题,不断加大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外干部培养教育工作有新进展,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安排人数有所增加,党外干部担任实职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以池州市为例: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市委统战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以及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要求,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方面: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党外代表人物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把培养党外干部纳列入“三支队伍”培训整体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培训基地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全市共举办统一战线“三支队伍”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850人次。在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专题讲座3期、党外干部培训班两期。二是广辟选才渠道。从源头抓起,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干部后备队伍。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把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广泛推荐和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市、县(区)均建立了党外代表人物人才信息库,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仔细摸排、认真挑选、积极举荐,一大批党外代表人物脱颖而出并被推荐入档,进入统战和组织部门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目前,全市确定了2名党外干部作为市厅级后备干部人选,占总数的10.5%,确定了282名党外人士作为县处级以下后备干部人选。在党外代表人物安排使用方面:一是注重政治安排。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党外人士安排,党外人士安排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人选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比例更加合理。市、县(区)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256名,占代表总数23.3%,市、县(区)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540名,占市、县(区)政协委员总数的58.5%。一大批党外优秀代表人物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力地促进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二是重视实职安排。市、县(区)人大班子中配备了5名党外副主任,市、县(区)政府班子中各配备了5名党外副市、县(区)长;市、县(区)政协班子中配备了10名党外副主席。目前,市、县(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共安排科级以上党外干部232人。其中副厅级党外干部5人、副处级党外干部25人,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任职160多人。他们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对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越来越重视,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不解放,认识有偏差。
    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做得如何,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的认识和决心。目前在一些地方,一些党政领导仍把这项工作看成是一项可有可无、可紧可松、可为可不为的工作,缺乏内在的动力。或者把党外干部选拔视为“作秀”,当成点缀,没有带着理性和感情去做工作,缺乏真正的统一战线意识、多党合作意识和广纳群贤意识。有不少同志由于观念老化陈旧、思想顽固保守,在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工作中,思维方式受传统框架约束,还存在一些错误认识甚至偏见。一是认为“天下英雄已尽入吾彀中”、“党内多才,党外无才”。不知道“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十里之邑,必有忠信”,担心党外干部任实职后,胜任不了领导岗位的工作;二是认为培养选拔党外人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不了解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同党的组织建设的统一性,担心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壮大了参政党的队伍,会削弱执政党的力量,引起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动摇。三是认为培养选拔党外人才是“时装秀,走过场”,不知道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不仅仅是政治和政策需要,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由于观念陈旧、认识不足导致一些地方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似乎谁都在管,谁都没有管好。
(二)目标不明确,机制不健全。
    长期以来,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一直缺乏总体规划、长远机制和目标要求,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对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使用等主要环节还缺乏一套系统的、有约束力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机制不健全和目标管理松散导致党外人物培养选拔缺乏“硬性规定”,具体工作中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缺乏可操作性和持续性,普遍存在可有可无、时快时慢、时紧时松的现象。这些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培训力度不大、范围不广。在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过程中,专门针对党外代表人物的培训活动开展少,基层党外代表人物参加培训的机会少,参加高层次理论学习培训的机会更少,致使大部分党外代表人物常年得不到培训,影响了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的提高,使党外代表人物出现提拔难,学习提高也难的情况。二是部门协调不够、工作滞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应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统战部共同努力,相关部门积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但有些市、县(区)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的工作分工不够明确、配合不够密切,统战部门不能主管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在实职安排中,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上,统战部门介入未能到位,职能未能得到应有的发挥。部分市、县(区)党委和组织、统战部门对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工作抓得不太主动,在选拔、考察、培训、实践锻炼等各个环节缺少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导致党外后备干部数量偏少,安排使用数量更少。三是选拔使用脱节、备而不用。统战部门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却对使用、管理工作无能为力;组织部门负责党外干部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却对培养、选拔情况不甚了解。由于缺乏统一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机制,使选拔和使用脱节,形成“两张皮”现象。在选配党外干部时缺乏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存在着重选拔、轻使用的现象,导致一些党外代表人物列为后备干部之后,就被放在人才库里、档案夹里长期冷藏或冷冻起来。党外干部工作“虎头蛇尾”、党外代表人物“备而不用”,使中央文件成为一纸空文,统战部门的培养选拔工作失去延续性和严肃性,导致相当一部分新的党外代表人物得不到很好培养和锻炼,使他们看不到希望而丧失信心,放弃其追求和目标。
(三)安排进展慢,使用多误区。
    由于一些市、县(区)党政领导存在观念落后、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力度不大等问题,导致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进展缓慢,数量偏少,在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误区:一是偏重党内干部安排,忽视党外干部安排;二是偏重政治安排,忽视实职安排;三是偏重对党派主要负责人的安排,忽视对其他优秀党外干部的安排;四是中央高层重视对党外干部的安排,地方基层忽视对党外干部的安排;五是偏重阶段性安排,忽视连续性规范性安排;六是偏重副职安排,忽视对正职领导岗位的安排;七是偏重论资排辈,忽视大胆使用;八是需要时使用“空降部队”,忽视系统性教育培养。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安排使用进展缓慢。特别是在党外干部实职安排上力度不够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党外干部的配备数量偏少。如池州市,除在监察、审计、卫生、环保、科技等少数部门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均未配备党外干部,没有达到“五分之一”的目标。县、区形势更不容乐观,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无人过问,大量的党外代表人物资源被闲置浪费。如池州市贵池区,虽然党外代表人物众多,但多年来却只是按硬性规定在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安排了个别党外干部,而在监察、审计、农业、林业、水利、卫生、科技、交通、建设、劳动、安全、物价等一些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均未配备党外干部,距“六分之一”的目标相去甚远。党外干部配备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
三、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对策及措施
    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要努力做好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的举荐、安排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要努力培养一大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较高专业知识水平、较大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从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高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的工作力度。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今年陆续开始的换届工作,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契机。要结合换届,明确标准,规范程序,健全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和动态管理监督机制,为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统战部门一定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用人观念。
    党外代表人物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特定概念,是指中共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统一战线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物。因此,加强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和选拔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大的现实任务。一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外人士来自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特点,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既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又能代表更多的公民进入政府直接行使权利,更大程度上包容因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所产生的政治需求,有利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国家。二是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不仅能巩固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且能够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减少错误,从而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三是拔有利于顺利实现新老交接。做好统一战线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把大批高素质代表人物培养和选拔出来,新老交替才能顺利实现,党与党外代表人士长期合作共事才能得以巩固与发展。四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国共产党集中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但党外人士也是人才济济,他们分布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条战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重要力量。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激发社会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社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更好地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达到政通人和的目标。
    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中,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新的选才意识。树立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的用人观和“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全面正确地看待党外代表人物的长处和潜力,营造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破除影响、阻碍、干扰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正常进行的四种保守、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一是要破除“表现好的大都入了党,不入党的就是落后的”偏见,树立党外干部和党员干部都是国家干部,都是可以依赖的思想;二是要破除“安排党外干部体现不出‘革命化’要求”的顾虑,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一个党外干部只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同共产党真诚合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政治上就是强的,就符合“革命化”的条件;三是要破除“党外干部大都属于专业技术型人才,担任领导不能发挥其特长”的观念,树立党外干部中人才济济,有大批优秀人物的思想;四是要破除“非党干部缺乏经验和锻炼,不能很快进入角色”的观念,树立边干边学、边工作边锻炼、干中出人才的思想;五是要破除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的旧观念,树立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的用人思想。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基本环节。
    一是要明确标准。发现、物色、筛选一批可造、可用之才是做好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工作的基础。举荐、确定党外代表人物时,要从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四个方面来要求和衡量。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各级统战部门应积极主动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注意从知识分子密集部门物色选拔那些代表性强、影响大、有潜力的党外人才。要坚持政治标准,注重业务素养、道德修养和群众公认,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素质更优良、结构更合理、数量更充足。
    二是要抓住“源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广识人才,发现人才,建立一支政治上成熟,结构上合理,业务能力强,社会影响较大的德才兼备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拓宽党外干部的选拔渠道,在做好从科教文卫系统选拔党外干部的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人民团体中选拔党外干部。以科、处级干部为基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推荐作用,从工作实践中直接考察挑选党外代表人物。对党外后备人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培养工作。
    三是要打好基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教育,制定总体培训规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定期检查督促,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不断创造和提供学习提高机会,做到有计划地送他们到中央、省、市社会主义学院或各级党校学习,使其在政治理论、思想修养上得到提高。树立“使用也是培养”的观念,更加注重实践锻炼,积极创造条件,为党外代表人士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安排他们担任机关部门领导职务,亦可交流到社会职能部门任实职或各级人大、政协中作政治安排,还可根据需要在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中担任职务。
四是要推进选拔。培养和选拔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是全党的大事,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组织、人事部门,把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使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和选拔。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名单,每年定期推荐一批党外代表人物。在推荐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宗教上层人员中,应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对已确定人员应进行跟踪培养和选拔,并做到有的放矢,实行动态管理。
(三)坚持正确引导,注重外部环境。
    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不能忽视环境的作用,良好的环境能陶冶人,有利于党外干部的健康成长。一是端正党风。党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的好坏,也会直接影响到党外干部的看法。因此,广大党员一定要端正党风,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和做统战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正人先正己,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二是互相尊重。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必须把党外绝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在对待党内外干部问题上应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三是公正看待。要正确看待党外代表人士的先进性与代表性的统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既要注意代表人士的先进性不降格以求,又要充分考虑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不求全责备。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地把握尺度,使各方面代表性人物脱颖而出。四是谈心交友。领导干部要经常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心,充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广泛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他们思想上、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要本着关心、爱护的角度,善意地提出批评、帮助,真正做到开诚相见,以心交心。五是建章立制。培养和选拔、安排、使用是四个紧密相连的环节,贯穿于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必须建立有约束力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以避免工作中的随意性。机制建立了就不会出现有培养无安排而形成代表人士积极性消退和只使用不培养使代表人士难以进一步提高的现象,更不会出现因人事变化而中断培养和选拔工作的情况。
(四)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须要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一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机制。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认真抓,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的运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规范有序,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新机制。组织部门要履行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及时向党委汇报情况,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做好相关的报批工作。统战部要发挥熟悉党外人士的优势,主动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物色、培养、选拔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在本单位发现和培养党外干部,并主动向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推荐。努力在党外干部的发现、培养、选拔、任用等各个环节上做到前后衔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三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督查机制。按照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2006-2010年度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注意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既要有总的目标,又要有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计划;既要有明确的要求,又要有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建立党外代表人物培养选拔量化考核制度,把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
(五)着力四个结合,实现长远发展
    一是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是四个紧密相连的环节,培养是基础,选拔是关键,安排和使用是着力点。既要树立前瞻意识,早计划、早安排,把党外后备干部纳入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努力构建一支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具有梯形结构的后备队伍,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以全面提高党外后备干部的整体素质;又要树立责任意识,确立党外干部选人、用人、育人是领导者的责任这个观念,特别在选拔使用问题上,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有“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气度,超脱自我选人,抛弃一切成见用人。邓小平说过,选贤任能也是革命,他还指出,善于发现、团结、使用人才是领导者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绝不能让党外干部备而不用,使党外干部选拔政策落不到实处。
    二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选拔党外干部一定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根本准则,严格把握好选拔条件,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大胆选拔既有业务特长和代表性,又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党外干部,做到不唯台阶但必须要有台阶,不唯资历但必须要有资历,不唯经验但必须要有经验。另一方面,要用发展眼光看待从政经验不足的党外干部,对党外干部选拔任用要从实际出发,要看本质,看主流,看潜力,看发展,防止把那些有知识、有才能、有见地、勇于发表意见、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外干部看成是“不与党真诚合作”。要牢固树立真诚平等、“和而不同”的观念,妥善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三是坚持加强领导和创新机制相结合。党外干部在党外,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党外干部更是各级党委的“一把手”工程,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领导,这项工作只会是“空中楼阁”。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坚持“四个明确”,即明确规定必须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明确规定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职数不能占用;明确规定没有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单位和按要求必须配备党外领导干部的单位,必须把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列入本单位党建工作目标;明确规定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在党外干部管理上的职责。
在创新机制方面,既要广开渠道,打破选拔的地域和部门、身份限制,在更大范围内选贤任能、合理配置党外人才资源,创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赛马机制”,又要注重培养、增加党外干部下派、上派、外派挂职锻炼的名额比例,牢固树立领导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长的观念,多途径完善培养机制,既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转机制,又要不断完善备用结合的遴选机制。
    四是坚持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结合。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必须要有组织意图,否则不能做到早发现、早培养,为党外干部成长铺台阶,搭梯子,不能充分发挥备用人才库建设的功效,更不利于把握选拔条件,严格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坚持从群众中选人,让群众选人,选群众佩服的人,从而创造一个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党外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工作上,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
参考文献:
①《安徽统一战线》2003年增刊128页、222页等;
②《池州统战工作信息》2006年第6期;
③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④刘延东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上的工作报告


 

主办单位:中国民主同盟池州市基层委员会
E-mail:xrx@cntc.edu.cn 电话:0566-3117064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