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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紧防范和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犯罪活动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09-10-23| 浏览次数:

民盟池州总支    

按语:该文被池州市政协2008年第七期采用

随着城市电动车使用数量的日益增加,由于防范不严、打击不力,电动车失窃事件也日益增多。近一段时间,犯罪分子又把盗窃的重点转移到电动车电池上来。目前盗窃电动车电池已经成为流行,电动车电池失窃案件已呈高发趋势。电动车及电池屡屡被盗让广大群众忧心忡忡,此类案件的频发已成为众多有“车”一族的一块心病,如何防范盗窃和打击犯罪更是成为众人关心的焦点问题。

分析电动车(电池)案件高发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

一、群众防范意识薄弱,或者不知该如何防范,为窃车案件高发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社区防范面广、线长、人少,留下许多巡逻空白点,效果有限。公共场所人员复杂,疏于管理,防范措施欠缺。

三、电动车和电池自身防盗性能较差,盗窃技术难度低、过程短、逃离现场快,犯罪成功率高。

四、销赃渠道畅通是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一些地下车辆交易场所、维修摊点和废旧品收购点悄悄从事黑车生意,盗窃,销赃已经形成一条龙了,不少维修电动车兼销售配件的地方都有旧电池在出售。

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防范和打击盗窃电动车(电池)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为此建议:

一是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车(电池)专项行动。

1、建立专业打防队伍。公安部门应当组建一支专业的打防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实施精确打击,遏制此类案件(盗窃电动车及电池、自行车等)的高发态势。

2、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片区民警、联防队员和保安巡逻的作用。加强居民小区、公共复杂场所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重要地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出入检查,达到防控与震慑并举效应。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加强源头治理,杜绝销赃行为,严格控制收购、销售两个重点环节,从源头上根除偷盗电动车(电池)违法犯罪活动(只要偷盗者无处销赃,也就不会再去偷盗了)。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应联合采取措施,加强对车辆交易、维修行业和旧货市场、废旧品收购点的管理,对收赃重点地区和黑市销赃点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依法严肃查处收赃单位和个人,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加强对收购、销售旧电动车(电池)经营户的日常监管,要求在收购旧电动车(电池)及配件索取并保管好原始票据,发现来路不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在销售旧电动车(电池)及配件时,出具原始票据。公安和工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收购和销售电动车及配件场所,开展经常性、彻底性的检查,查清来源。

三、提高认识,注重加强自身防范。电动车生产厂家尽快改进电池固定方法的设计,加强安全措施。电动车销售商家在销售电动车时,要做好防盗宣传并帮助消费者做好防范措施。

四、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盗窃犯罪。盗窃电动车(电池)犯罪涉及面广,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法院要在审理上从快、量刑上从重,并视情适用罚金等附加刑,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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