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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也应“退村进园”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09-10-23| 浏览次数:

民盟池州总支    

 

按语:该文2009年被盟省委采用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为实施“生态安徽”战略,近年来,我省各地加快了城区工业企业的“退城进园”步伐,一大批工业企业从城内搬迁到城外,从市区搬到了园区。城市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目前我省广大农村还有一大批工业企业甚至是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并没有搬进园区。这些工业企业隐藏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在层峦叠嶂间冒着黑烟、在飞瀑流泉间排放污水,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在我省长江、淮河和各市、县境主要河流的周边乡镇,由于地方政府认识不足、引资项目把关不严、相关部门管理不力,致使一些化工等工业企业仍然在违法排污,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在直接污染当地农村环境的同时,也间接地通过河水流动而扩散,对沿河乡镇的大片农田、农村地下水和城市居民用水水源造成污染,严重威胁到我省农业生产、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了观光农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少数地方已经出现因企业超标排放造成农作物减产、地下水污染等恶性事件,并影响了当地农村社会稳定。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为进一步缩小我省城市与农村的差距,逐步改变“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象,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注意力逐渐转移到农村,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大力引进和培育农村绿色产业、环保工业的同时,加大对农村一些老企业和污染企业的管理和改造;在推进城市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工业企业“退村进园”,守住农村青山清水和生态田园;在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同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为此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

一、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对我省农村工业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统计、分类,摸清我省农村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一些化工、选矿等工业企业的环评情况、污染排放、污水处理情况等。

二、加快企业“退村进园”步伐。本着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空间,加快产业集聚,节约企业环保成本的目的,我省各地应该着力开发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快速推进农村工业企业(非工业规划区)“退村进园”。

一是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为加快工业企业“退村进园”铺平道路。二是落实节能降耗减排措施。把一些小型化工等企业集中在一起,对废水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遵循“集中、统一、共享、提高”的原则,确保入园企业增产减污。三是实施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按企业类型分别将搬迁企业安排在不同的园区。按照“升级、搬迁、关停”的原则,对现有搬迁的化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对新引进的企业,要求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生产工艺符合循环经济模式。注重引进一批低能耗、低污染、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不大、无法按时完成搬迁的,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小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腾出环境容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展。

三、控制农村新增工业企业。坚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优选项目,变“来者不拒”为“挑商选资”,坚持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对工业项目全面设置绿色门槛,对农村新引进的工业企业要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只要是环保不达标的项目(特别是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就要坚决拒之门外。

四、加大进园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鼓励农村工业企业“退村进园”。对“退村进园”可实行一定的财政补助,或在用地、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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