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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09-10-23| 浏览次数:

民盟池州总支  吴 淞

 

 

按语:该2009年被盟省委采用

 

 

车辆超限超载对交通运输安全、公路基础设施、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都有极大危害:一是诱发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二是严重损坏公路基础设施;三是导致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四是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等。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我省治超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治超工作的认识仍还没有到位,沿袭老思想、老套路、老办法,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二是长效治理机制没有建立或没有落实,日常监管不到位,治超工作仍然存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象,难以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主要表现为:集中整治严,日常监管松;白天管理严,夜间管理松;外地车辆管理严,本地车辆管理松等。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人员对超限超载的治理仍然以罚款为主,未采取其他纠正、处罚措施(如卸载、扣分、上培训班、吊销驾照等),结果出现“超限超载→罚款→为补偿罚款损失再超载”现象,导致超限超载变本加厉。

近几年来,一些新修的公路(国道、省道和村村通公路)因车辆超载而破损严重的现象屡见不鲜(如齐石公路);一些超载车辆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交通干道上,我们也能时常见到一些运载矿石或沙子的超载超限车辆,在转弯或加速、减速时,车上砂石滚落路面,在损坏路面的同时,给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很早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3年12月4日,温家宝总理就在交通部上报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报告》上作出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批示。我省的治超工作也同样不能半途而废,而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为此建议: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涉及车辆生产与使用、牌照管理、规费征收、运输市场、物资流通等诸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治超工作要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现象,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

一、严格道路综合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身体好的执法人员充实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全天候“四班三运转”的工作模式,科学组织道路执法活动。要突出巡查重点,对容易出现集结闯关、带车绕行、暴力抗法的地点和区域,公安机关要适当增加警力,切实维护好治超检测站点的秩序。要严肃处理、处罚,认真落实“一查三罚”制度,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立即停驶,就地就近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国家标准,从严从重落实处罚措施。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扣分制度、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等级制度,依法实施跟踪处罚和分类监管,让非法运营车辆付出高额成本和代价,真正起到惩戒震慑作用。执法人员必须严格公正执法,严禁以罚代卸、以罚代管,更不允许不消除违法状态就擅自放行。同时要处理好治超与保畅通的关系,合理布局安排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场所,有效防止因集中执法而出现路面阻塞、影响正常通行的问题。对装载砂石等易散落货物的车辆,在控制超载的同时还要实行车箱封闭,减少安全隐患。

二、加大源头控管力度。各市、县(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对辖区内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和恢复车辆吨位标准。要从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改装业务的,坚决给予处罚和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施改装的,依法予以处罚和纠正。要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经贸、工商部门一律不准允许出厂,公安部门不准给予挂牌,交通部门不准其进入运输市场。各县、区和运输企业及货源单位都要“把住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车”,落实好各自的源头管控措施,对疏于监管、造成“双超”车辆上路行驶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开辟专题栏目,拿出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双超”的危害及治超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处罚措施和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明显效果。对严重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彻底消除部分运输业户违法营运的侥幸心理,促其增强遵章运输、守法经营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面上整治,一手抓制度建设,形成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与源头防范遏制的良性循环。重点是健全治超检测站点网络,要尽快形成覆盖全省主要国省道,站房标准、设施永久、装备精良、管理规范的治超检测站点网络体系(可利用原来的收费站)。健全道路货运源头管理网络,同时做好源头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及早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健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网络,加快基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建设步伐,强化运管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突出加强农村客货运输管理,有效保护县乡公路及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促进治理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建议在一些主要路段设置检测站,24小时值班检查。

五、形成真抓严管合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既坚持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又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不断增强治超工作的合力。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委、政法委、纠风办、治超办要组成工作督察组,对全省治超工作实施不定期明察暗访。各级治超办要成立治超工作巡查组,对当地治超工作实施流动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相关规定,突出对治超工作中失职渎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及参股入股超限超载营运、充当幕后“保护伞”、从中牟取私利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严厉查处。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监督治超工作及相关执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调查核实坚决严肃处理。可在适当时机,集中拆解一批违法运营车辆,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查处一批涉案人员,以展示成果,大造声势,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深入推进治超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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