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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市农村敬老院为五保老人撑起一片天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次数:


民盟池州市基层委员会 钱美林

 

钱美林同志撰写的社情民意被市政协采用

    近年来,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实施“夕阳红”计划,共建成67所敬老院,实现全覆盖。目前集中供养5298人,五保供养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农村五保等特困人群的生活、养老问题基本解决。但调研中发现,我市农村敬老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敬老院床位空置率较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不高。调研全市8所办得较好的敬老院(每县2所)发现,入住率在50%~70%,至少有1/3床位空置,入院集中供养人员占所在乡镇五保户的50%。床位空置集中供养率不高原因有三:一是身体较好、自理能力较强、近亲属在身边的五保老人不愿意集中供养;二是由于经费和护理人员不足,敬老院对入院老人设置门槛,将高龄、失能或特困残疾五保老人排除在外,除1-2名外,最需要生活照料的五保户几乎不能入院供养。三是对个别有精神障碍的五保老人,以不便管理、影响敬老院形象为由,拒收集中供养。
    2、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不足,年龄偏大。有的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五保老人只能自我服务和相互服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普遍较低,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中青年人不愿来也留不住,只能就近聘请农村中老年人充当管理和服务人员,这些聘用人员本身已是老人,在管理、服务上有些力不从心,专业护理更无从谈起。
3、敬老院院长聘用、退出机制未建立。敬老院办得好坏,关键在院长。在对敬老院院长的聘用上,我市一直没有建立聘用、退出机制,一些当了十几年以上的老院长,虽然年龄、身体都不适合继续当任,但因社保、福利待遇等未落实而不愿退出,当地政府和院长都进退两难,也给敬老院日常管理带来负面作用。
    4、部分敬老院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调研中,多所敬老院的多名老人“悄悄反映”,敬老院的财务公开不及时,公布的支出“一捆柴”,具体、详细的支出无法核实,因而产生猜忌,甚至怀疑院方克扣了集中供养经费。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敬老院的五保供养工作,不断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建议:
    1、要切实解决高龄、失能或特困残疾五保老人照料问题,充分发挥敬老院托底养老作用。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自然减员后,应当及时补充入院,主管部门要在制度上作出明确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不能让敬老院床位空置和一半老人不能集中供养现象长期并存。各级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失能五保老人无人照料和临终关怀问题,并将这一工作每年列入政府实事来抓。
    2、要切实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目前我市敬老院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管理水平,评为一、二、三星敬老院,供养标准也与星级挂钩,但整体层次不高,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院长选聘的条件、职责、待遇、退出等问题;二是要解决服务人员不足、年龄偏大、护理能力不强、待遇较低问题;三是要解决财务公开透明问题。
    3、要更加重视敬老院工作,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责任不落实我市部分敬老院问题的根本原因。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把敬老院作为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乡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建议除聘用专职敬老院院长外,各乡镇应由民政所主要负责人兼任第一院长,经常过问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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