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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蔬菜价格 保障群众生活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12-04-26| 浏览次数:

 

区政协委员    钱美林 

 

    今年以来,全国蔬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相对于全国或周边城市(如安庆、铜陵、芜湖等)而言,池州市的蔬菜价格更是“高人一等” ,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强烈。据市物价部门反映,我市菜价普遍高于周边城市20%左右,尤其以蔬菜更为突出。“吃不起菜了!”,市民的埋怨之声充斥着大街小巷,少数困难群众只好起早到菜市场捡拾剩菜烂叶。我市蔬菜价格之高,涨幅之大,已经对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希望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调查,池州菜价过高问题并非今年才有,而是由来已久,只是今年尤甚。除去低温雨雪天气造成蔬菜受灾减产、农资价格上涨加大种植成本、生活水平提高增加蔬菜消费量、少数菜贩见利忘义哄抬物价等原因之外,池州市的蔬菜价格过高还存在两个具体原因:一是蔬菜基地建设受限,本地蔬菜供应量小。随着城郊大量土地被征用,蔬菜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原来的菜农已成为失地农民,无地可种。城郊(贵池区)蔬菜基地建设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 特别是2007年以来,市政府对城郊(贵池区)蔬菜基地建设已无任何补助。虽然贵池区政府每年对蔬菜基地建设(设施栽培)提供55万元补助,但因补助偏低,使蔬菜产业无法进一步做大做强。目前,我市近郊只有秋江(嘉乐)、梅龙(家家)两个稍具规模的蔬菜基地,设施栽培面积不足500亩。据调查,我市反季节蔬菜本地供应仅占1/3,2/3需从外地调运,蔬菜外调因运输成本增加和流通环节过多,导致价格越滚越高。二是蔬菜种植利润微薄,菜农生产积极性不高。 “种菜的不如贩菜的,贩菜的不如卖菜的”。随着农资价格及用工费用上涨,种菜成本增加、利润减少,多数农民宁可外出打工不愿在家种菜。城郊蔬菜基地因缺乏资金、技术支持,导致基础设施不配套,蔬菜种植产量下降、风险加大。
    近几年来,针对池州市蔬菜价格过高问题,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也曾多次呼吁,但问题却一直未能解决。蔬菜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蔬菜价格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切身利益。为使我市广大市民(尤其工薪阶层或低收入家庭)能吃上新鲜、实惠的蔬菜,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必须有效控制蔬菜价格过高的问题。为此建议:
    1、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增加本地蔬菜供应。市、区政府应继续把蔬菜基地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或惠民实事)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对城郊(贵池区)蔬菜基地建设的扶持,扩大蔬菜基地建设规模,扩大种植面积,增加本地蔬菜供应,控制因长途运输和层层批发而带来的价格上涨。市政府应把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放在城郊(贵池),促进城郊蔬菜生产发展,切实保障城市蔬菜供应。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蔬菜种植效益。一是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农资价格上涨,降低蔬菜生产成本,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本地蔬菜产量和品质,增加菜农收入,提高菜农种菜积极性。二是政府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蔬菜基地软硬件设施,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发展、壮大蔬菜专业合作社,建立产、运、销“一条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降低风险,增加收入,提高菜农种菜积极性。
    3、严格蔬菜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物价、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蔬菜价格监督和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涨价信息等不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4、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确保蔬菜价格稳定。一是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蔬菜经营成本。减少流通环节的倒手次数,鼓励“农超对接”,就是鼓励超市直接到蔬菜基地和农户手上采购。可在主要农贸市场开辟产地蔬菜直销区,政府对市场菜农直销区实行摊租补贴(减免或减半收费),鼓励蔬菜龙头企业、蔬菜协会和菜农进城直销蔬菜,减少蔬菜流通环节,降低经营费用。完善对零售市场的管理,鼓励农户自种自销的积极性。二是建立蔬菜产销风险调节基金。政府可建立蔬菜产销风险调节基金,当蔬菜生产遭受自然灾害,出现“菜贱伤农”,或市场主要蔬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影响到消费者利益时,由财政、商务、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运用风险调节基金,组织开展蔬菜生产救灾和货源供应,平抑市场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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