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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制止池州主城区毁绿种菜现象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

 

民盟池州市总支  吴明楣

    随着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目标,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创建国家生态市”目标,调整、制定出台了《池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2105年前完成主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把池州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环境优美、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生态城市。
    虽然主城区在持续创建中成效显著,生态及社会环境大为提高,但主城区毁绿种菜现象却随处可见,与建设生态文明池州极不协调。除一些暂未开发的建设工地被居民种上油菜、白菜外,在齐山、平天湖湿地保护区毁坏草皮、绿化带种菜有之,更有甚者在个别的社区管委会楼下、小区公共绿地、花坛、门前院外毁绿种菜,有的还地围墙脚下种菜,毁绿种菜到了见缝插针的地步。这一现象如不得到有效地遏制,其他居民学而从之,大有漫延之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出台或细化城市管理细则,对在主城区种菜乃至养猪、养鸡养鸭、养狗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杜绝、规范上述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用喜闻乐见形式让创建国家生态城市家喻户晓,尽快让进城的农民变市民,提高居民文明意识,自觉改变生活方式,让不种菜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三、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负责,严格执法。一要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分片网格式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发挥基层社区作用,把杜绝毁绿种菜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三是教育与处罚并重,以教育为主,但对拒不纠正的,应当严格执法;四是本着谁毁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毁绿种菜者恢复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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